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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谘询总结
“联交所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谘询总结》及 发行人披露环境、社会及管治常规情况的审阅报告”, 2019年12月18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有关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谘询总结(ESG谘询总结)… 以及其对上市发行人环境、社会及管治披露情况的最新审阅结果(ESG披露审阅)…
联交所共接获153份来自各界人士的回应意见,意见普遍反映市场极力支持各项有助提升ESG汇报框架的谘询建议。联交所将会按所接获的意见作适当修订后,全盘落实谘询文件提出的建议。相关修订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ESG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主要修订包括:
- 在《ESG指引》加设强制披露要求,包括:
- 载有董事会对ESG事宜的考量的董事会声明;
- 有关汇报原则「重要性」、「量化」以及「一致性」的应用;及
- 解释ESG报告的汇报范围; - 规定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
- 修订「环境」的关键绩效指标,并须披露相关目标;
- 将所有「社会」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责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及
- 将刊发ESG报告的期限缩短至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
ESG披露审阅的主要审阅结果及建议包括:
- … 大部分样本发行人的ESG报告对董事会参与的程度着墨甚少甚或没有说明。 在评估、处理ESG相关风险方面,董事会务必扮演积极主动角色。
- 发行人须「不遵守就解释」的条文,仅3%以「解释」的方式处理。选择「遵守」条文的比例如此之高,也许表明发行人并未妥善考虑对自身而言什么是重要的条文,又或是发行人认为以「解释」的方式处理不太可取。发行人须留意,若个别「不遵守就解释」条文对其自身而言并不重要,如实说明其实亦无不可,「解释」并非退而求其次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