Ответ компании
Anhui Foreign Economic Construction Group response
...安津公司是一家负责人的合资公司,公司内部中津双方的合作完全合乎法律要求,属于正规的合作关系,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以为津巴布韦各界民众谋福祉为宗旨...《全球见证》曾多次在各种媒体对安津公司进行不实报道,其所报道内容没有事实依据,完全是在信息拼凑基础上的胡乱猜测及臆断,严重地违背了一个国际组织公平公正的原则,践踏了一个国际组织的道德标准。他们带着对津巴布韦政府的偏见,对安津公司以及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没有事实依据的无端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