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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16年1月26日

作者:
刘琴, 中外对话,
作者:
刘琴, 中外对话,
作者:
劉琴, 中外對話

亚投行环境标准存在制度性风险?

…” 环保组织绿色流域负责人于晓刚告诉中外对话,草案涵盖面广,但深度不够,“在制度上可能会给亚投行留下环境风险空间”。

这份长达38页的草案提出,亚投行将会在今后的业务中“确保环境与社会的完好无损,以及行动的可持续性”。 并且,它还支持“将业务开展中的环境与社会因素整合到各方参与的决策过程中”。

企业责任资源中心大中华地区高级研究员周龙炜告诉中外对话,亚洲迫切需要改善基础设施,但决定该银行合法性和声誉最重要的因素将是它在社会和环境领域的表现。如果运营顺利,亚投行的投资将创造大量工作岗位,并为中国和其他创始成员国赢得尊重。

但于晓刚认为,无论是草案的磋商程序,还是内容构成方面,亚投行都需要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加严格的问责机制等,“而且要披露到项目层次”,这有利于亚投行未来的发展…

绿色流域项目官员陈香雪告诉中外对话,至少已经有14份书面意见提交到亚投行,其中有些是NGO联署意见, 200余家NGO和 11个独立专家对草案提出了意见…

创绿中心认为,草案虽遵循了国际金融机构的惯例,但在具体管理手段和标准上却不如国际惯例严格。具体表现在,对可能给环境和社会造成累 积性且不可逆的严重影响的A类项目,亚投行仅要求客户提供全面的文件。B类项目没有在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方面有强制性要求,“这就有可能导致许多高风险的 B类项目在没有充分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的情况下得到批准。”…

属于以下案件的一部分

Commentaries on potential human rights & environmental impacts by China-led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AIIB)

亚投行正式成立,民间组织仍担忧《保障框架》缺乏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的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