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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政府间工作组会议指出需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追究公司的人权责任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与人权的关系问题不限成员名额 政府间工作组第二届会议报告", 2017年2月20日
...各国代表团对主席兼报告员的工作、透明和包容的磋商进程,以及各国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制定工作方案方面表现出的灵活性表示肯定。他们回顾说, 许多行为方 40多年来一直在努力制定有效的全球标准,以追究公司在人权方面的责任。...需要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以纠正以下两个方面之间现有的不平衡:一方面是对权利的逐步承认;另一方面是为跨国公司提供的经济和政治保障。如果不规定公司尊重人权的相应义务,权利就会受到损害。...工商企业可在尊重人权,如包括获得公共服务在内的发展权的同时,支持经济,促进发展。...在拟订国际法律文书的过程中, 建设性对话十分重要。一些代表团表示支持《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并支持通过国家行动计划对其加以实施。许多代表团认为,该指导原则和工作组的任务是相辅相成的。...根据工作组第二届会议期间的讨论,...建议...主席兼报告员应在工作组第一和第二届会议期间进行的讨论和拟举行的非正式磋商基础上编写新的工作方案,并在工作组第三届会议之前向利益攸关方提出该工作方案,以供第三届会议审议和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