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任地“走出去”: 中国全球投资的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
自 1990 年代末中国政府启动“走出去”战略以促进中国对外投资以来,中国企业的全球化布局得以迅速扩展。2013 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BRI)加速了这一进程,之后中国承诺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各国…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智力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兼稳定、更可持续、更多包容的全球化经济。”
随着中国企业,尤其是能源、建筑(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采矿和金属行业的海外扩张,民间社会和媒体对——特别是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与之相关的社会、环境和人权侵犯的报道也不断增加。
主要结论: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本中心记录了 679 起与中国海外商业行为有关的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报道,以及 102 次公司对其中部分指控的回应。 以下的互动图表以行业、地区和议题分类,显示了这些有关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概况。您可先按行业进行过滤,然后再点击地区及议题,以了解涉及的企业和相关指控的详细信息。
尽管中国对外经贸合作领域有了许多新兴的积极进展,但中国成为负责任大国的愿景可能受到以下不利因素的影响:
在治理较弱且中国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涉嫌造成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数量较多:
- 缅甸所占指控数量最多(97),其次是秘鲁(60)、厄瓜多尔(39)、老挝(39)、柬埔寨(34)和印度尼西亚(25)。中国是所有这些国家的主要投资者或贸易伙伴。
- 许多与缅甸项目相关的人权问题发生在军事政变之前,这尤其令人担忧。考虑到该国不断升级的严峻形势,以及缅甸当局即将批准更多中国投资项目的可能性,公司必须实施更强有力的人权尽责管理,以确保在受冲突影响地区履行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和负责任商业行为准则的承诺。
采掘业和建筑业涉嫌造成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数量较多:
- 我们的数据显示,金属和采矿业(35% 或236 项指控)、建筑业(22% 或152 项指控)和化石燃料能源行业(17% 或118 项指控)的社会、环境和人权风险尤其突出。随着中国承诺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目标和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在海外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增长势头强劲。然而,该行业有87 项指控(13%)记录,彰显了相当高的人权风险。
企业透明度和问责不足:
- 尽管中国的政策文件承诺促进企业公开和透明,但当资源中心邀请中国企业回应对其海外业务提出的负面社会、环境和人权影响的指控时,回应率仅为24%。这一数字远低于亚洲公司的总体回应率(53%),也不及该地区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公司回应率——日本(68%)、印度(47%)、印度尼西亚(41%)。
- 中资银行的回应率为5%。资源中心对中资银行发起过20 次邀约,只收到一则回应,表明中资银行普遍较缺乏意愿回应民间社会的关切,以了解其投资影响和改善社会、环境绩效。
- 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已制定指南和规则促进负责任商业行为。这些文件为海外的商业实践提供指引。然而,我们的数据显示指南的效力及其落实程度不容乐观。许多中国企业仍将社区和工人的权利视为较次要问题。数据显示,中国企业通常受到最多诟病的问题为:信息披露或环境影响评估(EIA)不充分(31% 的指控涉及这一问题),其次是土地权利侵犯(29%)、生计影响(28%)、劳工权利侵犯(19%),以及污染和健康威胁(18%)。
积极进展包括:
- 可再生能源公司回应率最高(36%),但所有回应都来自水电公司,没有太阳能或风能公司。尽管这一数字相较亚洲公司的平均回应率仍然略低,但比中国企业的平均回应率稍胜一筹。中国企业有望在这一表现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促进清洁能源的“公正转型“(just transition)。
- 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18%)相比,在不同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更有可能作出回应(回应率为27%)。证券交易所的各种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和治理方面的要求)、投资者的影响以及对上市公司更严格的审查可能促使这些公司更乐于与民间社会接触。
- 国有企业(其中许多也是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对指控作出回应,总体回应率为27% ;民营企业仅为16%。
主要建议:
鉴于本报告所阐述的挑战,公司、行业协会、中国政府和东道国应把握机遇,进一步改善 监管环境,提升在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的实践表现。在改进立法、制定综合全面的指南和建立有效的执行机制的基础之上,应通过以下三个关键路径,采取行动优先应对跨国家和行业的重大风险:改善透明度、人权尽责管理、申诉机制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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