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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上级法院判令减少卡鲁马水电站项目强制征地补偿数额
[翻译由企业责任资源中心提供]
“法院撤销卡鲁马水电项目90亿乌干达先令征地补偿判决”
乌干达高级法院判令被告向卡鲁马(Karuma)水电项目所征用土地的权利人支付93亿先令,上诉法院撤销该判决。由克里斯托弗·伊扎玛·玛德拉马(Christopher Izama Madrama)、艾琳·穆利亚贡贾(Irene Mulyagonja)和莫妮卡·穆根尼(Monica Mugenyi)三名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撤销了高级法院法官安德鲁·巴沙贾(Andrew Bashaija)判给原告九人的赔偿……2015年,九人起诉乌干达总检察长和“中国水电(Sino Hydro Corporation Limited)”,称其强制征用原告两块土地,面积约为 8.109 公顷和 6 公顷。
所涉土地于2011年至2012年间被中国水电征用,用于在卡鲁马瀑布建设大坝,面积为8.109公顷。其中3.705公顷为该建设项目强制征用,其余部分的土地不属于建设项目本身,被建筑公司作为倾倒场和通道使用……上诉方还主张,原判法官判令土地征用方应就土地上的岩石支付83亿先令这一决定有误,理由是这个价款的计算是基于土地权利人在所涉土地上从事岩石开采业务这一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