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記者調查發現中資漁業公司經營違反外國企業/個人所有權法
[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中國船隻越界行為及其對加納漁業的經濟影響》,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19 年,漁業觀察員伊曼紐爾·埃辛(Emmanuel Essien)在一艘名為孟鑫 15 的中國拖網漁船上失蹤,至今已兩年有餘。2021 年 10 月,加納信息部部長宣布對埃辛失蹤案的調查已結束,並將案件移交給總檢察長以採取後續行動。
2019 年 7 月,伊曼紐爾·埃辛開始執行觀察任務,但再也沒有回來。漁業觀察員的工作是收集有關捕魚活動的數據並報告海上發生的違法行為。
在那個改變他命運的星期一,他登上那艘在當地註冊為肯博納漁業有限公司(Kenbonad Fisheries Ltd)的漁船;但調查顯示,這艘船由中國大連孟鑫遠洋漁業有限公司(Dalian Mengxin Ocean Fishery Co. Ltd,以下簡稱「大連孟鑫」)所有並由其負責運營。
「加納法律明確禁止外國企業/個人擁有加納工業拖網漁船的所有權,無論是紙面上的所有權還是「實益所有權」,即實際從船舶運營中獲利,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主任史蒂夫·特倫特(Steve Trent)說。
儘管有很多證據表明大連孟鑫是實益所有權人,但加納漁業官員並未對大連孟鑫所有的漁船採取任何行動。截至 2021 年,大連孟鑫所有的 12 艘船舶由 5 家在加納當地註冊的公司出面運營。……
吉迪恩·薩蓬(Gideon Sarpong)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調查,對數十名漁業專家的訪談,以及相關法庭記錄和公司財務文件顯示,中國實際擁有和控制許多工業漁船,在加納水域違法運營。
調查顯示,山東省中魯遠洋漁業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Zhonglu Oceanic Fisheries Company Limited)和榮成市海洋漁業有限公司(Rongcheng Marine Fishery Co. Ltd)在加納設立了十餘家 「門面」公司,這些門面公司都有漁業水產部頒發的捕魚許可。
調查還表明,拖網漁船在當地的非法捕魚活動導致加納魚類資源大幅減少;根據環境正義基金會的數據,加納每年因此損失超過 5000 萬美元。……
儘管沒有公開的聯絡信息或網站,但媒體仍在反復嘗試,試圖與公司聯繫並要求其作出回應。
山東省中魯遠洋漁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榮成市海洋漁業有限公司均未回應置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