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博華太平洋國際被勒令支付七名前僱員2.9萬美元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此翻譯由企業責任資源中心提供]
“博華太平洋被勒令支付七名前員工2.9萬美元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020年5月7日
美國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地區法院首席法官曼格洛納( Ramona V. Manglona )命令博華太平洋……支付七名前員工起訴該公司及其承包商和分包商產生的29459美元的律師費和相關費用。
曼格洛納命令博華太平洋承擔這些前僱員的律師費:向紐約律師何宜倫( Aaron Halegua )支付25872美元,向當地律師布魯斯·柏林( Bruce Berline )支付1782美元。
法官還勒令公司向前員工的律師助理雅各布·凱斯勒( Jacob Kessler )支付1648美元的法律服務費和156美元的其他支出……
這七名來自中國的工人曾在加拉班( Garapan )參與了博華太平洋賭場建設工作,他們要求法院判決,讓被告承擔31801美元的律師費和156美元的相反申請費用……
原告……正在起訴博華太平洋、中冶集團塞班國際有限公司( MCC International Saipan Ltd. Co. )和金螳螂(北馬里亞納群島)建築裝飾有限責任公司( Gold Mantis Construction Decoration (CNMI) LLC );他們在加拉班博華太平洋度假村/賭場項目的事故中受傷,要求被訴公司承擔事故責任……
工人們聲稱,他們被迫在極端危險的環境下長時間工作,工資卻沒有達到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