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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2023年5月31日

权利之路: 新“中间走廊”的环境和人权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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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由于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及相应的国际制裁,东亚和欧洲之间的贸易大动脉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横跨俄罗斯的北部走廊受到严格限制,连接中亚、南高加索和东欧的“中间走廊”得以迅速扩张。从布鲁塞尔到北京,计划中或已公布的对港口、公路和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推进。

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和贸易路线可能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工人和社区的生活质量,同时还可以推动经济制裁,加快战争结束的进程。然而,投资质量和商业模式的优劣,将决定这些大规模的投资是通过提供体面的工作和对社区的尊重来获得公众的支持;还是因剥削当地工人、无视社区和损害环境而导致运转失灵。

希望在东欧和中亚(EECA)“中间走廊”地区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投资者、银行和公司,可以从现有和已完成的项目中汲取经验。本简报通过研究中国、欧洲和中东现有投资项目中侵犯人权行为的规模和范围,总结其中的一些教训,并提出亟待采取的主要措施,确保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过程中,共建共享繁荣和稳定的投资环境,并且避免侵犯人权和环境权利所带来的日益增长的企业监管、法律和声誉等方面的风险。

我们分析了过去8年间在东欧和中亚地区28个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中发生的38项侵犯人权和环境权利的指控(中亚11项,南高加索7项,东欧10项)。这些指控涉及136个权利问题,包括对环境(25例,18%)、社区(41例,30%)、人权捍卫者和公民社会(13例,10%)的影响,与劳工权利和工人有关的问题(27例,20%)以及治理和透明度问题(30例,22%)。

本简报主要关注已完成、正在进行和计划中的具有实际或潜在风险的基础设施项目。中资公司参与了28个项目中的20个(7个项目在中亚,7个项目在南高加索,5个项目在东欧,包括俄罗斯),占大多数(71%)。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是最大的投资者之二,分别参与了6个项目(亚洲开发银行是否参与另一铁路项目仍在讨论中),其次是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和中国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 China Exim Bank)分别参与了5个项目,伊斯兰开发银行(Islamic Development Bank)参与了4个项目,欧亚开发银行(Eurasian Development Bank)参与了2个项目。本简报将简述对投资者和公司的建议,以确保在其项目开发过程中杜绝侵犯人权和环境权利的行为。

指控数据

过去八年在东亚和欧洲的人权和环境指控数据